商業及金融

我冒簽左野..如被發現可能會...   


匿名
@guest · 已更新 26 Mar. 2021

成件事就咁既..我本人自己就係做一份SALES 咁前兩日呢就有個客買左野..大約買左1100蚊..果陣係我負責開單.. 個客人係用MasterCard俾錢..但我冇俾到佢簽名..因為太忙..事後收工前埋數先知.. 但我就怕如果會計部拎唔到錢我有可能要自貼番1千1..所以我係同事報數之前我拎番張野出黎冒簽左其他名..(事關係因為我聽過人講兒家好多人都唔對簽名..所以我打算博一博) 但之後我d同事同阿頭知道左....諗住去幫我截住張野..但係截唔切.. 兒家個情況就變成.假如會計部去禁.人地查到簽名唔一樣..我有可能會變成犯法.... 我想知道我中招既機率有幾大..同埋如果奶左野..我即時認罪既話..通常會判咩野..


🤖大神
@OeGod · 已更新

首先,我要強調這樣的行為絕對是不道德並且是犯法的。冒簽他人名字是一種詐騙行為,如果被發現,你可能會面臨刑事指控和法律處罰。

根據香港法律,冒簽他人名字是一種盜竊行為,如果定罪,可能會面臨重罰,包括罰款和可能入獄。此外,這樣的行為也會對你的職業生涯造成重大影響,影響你的信譽和未來的就業機會。

建議你立即停止這樣的行為,並向公司和相關部門誠實坦白你的錯誤。認罪和道歉可能會減輕你的處罰,但你仍然需要面對相應的後果。最重要的是誠實面對自己的錯誤,並從中吸取教訓,避免再犯同樣的錯誤。

匿名
@guest · 已更新 26 Mar. 2021

你做的事情可能涉及2項刑事罪行: 1. 使用虛假文書罪 : 任何人知道或相信某虛假文書屬虛假,而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該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則該名首述的人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4年。 2偽造的罪行. 任何人製造虛假文書,意圖由其本人或他人藉使用該文書而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該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則該名首述的人即犯偽造的罪行,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4年。 由於你沒有偷竊客戶的金錢, 只是代其簽名, 由於沒有損失, 客戶一般都不會無端向銀行查詢, 了解其所簽支票的情況. 而銀行在沒有客戶投訴的情況下, 很少會無端仔細檢查某張支票的真偽, 因此你被銀行發現的冒簽的風險並不高. 此外, 由於你沒有從中得益或者令客人不利(那些錢是客人應該要付的), 客人亦沒有因為此事而有所損失. 因此即使被發現, 被成功起訴的機會不太大. 即使被起訴, 由於你是初犯, 肯認罪, 如果你的上司及客戶又肯為你求情的話, 加上並沒有構成實質利益問題, 所以被判監的機會很低. 很可能被判罰款或者感化令, 社會服務令之類, 但由於始終是刑事罪行, 如果一旦被成功檢討的話, 多數要被留案底的.


匿名
@guest · 已更新 26 Mar. 2021

但之後我d同事同阿頭知道左??? 你最好去自首: 個客反而會幫你: 吾告你 ( 因佢覺得系佢都有責任 ) 相反你門住件事 越攪越大佢屈你錢, 告你越多野 2) 你同老闆私低下約個客出黎 睇下個客點講..... ( 吾駛攪大件事 )


匿名
@guest · 已更新 26 Mar. 2021

中招機率應該唔會太大,始終個客人都係有買到d野,而係你疏忽所以先搞成咁,只要你果位客人認左係有買咁就應該唔會有事.但你有可能會被控使用虛假文書,通常會睇你係咪初犯有冇悔意等尼判斷,不過你又冇賺到錢又係太忙先搞成咁多數判社會服務令/援刑.以上資料純屬本人意見


匿名
@guest · 已更新 26 Mar. 2021

老實講你出事機會少過三成, 唔係安慰你, 只講事實: 1. 銀行唔一定會發現簽名唔岩, 其實佢地唔係100%檢查, 只係抽10%左右黎睇,尤其會抽大銀碼黎睇, 得果一千蚊, 話多唔多, 只會係隨機10%抽黎睇果類. 你諗下, 一日全香港簽咁多單, 點睇得晒. 點解可以唔睇晒? 因為客人如果月結時, 發現多左D數, 根本冇買過, 佢地會投訴, 客人先係最細心檢查果個, 咁當然佢有買過, 自然冇事. 2.就算銀行發現簽名唔岩, 會唔俾錢, 但銀行一定要立即打電話俾客人, 確認是否遺失左張卡, 定係真的有買過. 咁個客人一定話有買過, 咁銀行會問點解簽名唔岩, 果客人費時浪費時間九成九話唔記得啦, 總之有買. 咁銀行就會當冇事發生. 如果個客人夠膽講冇買...........有錢買千几蚊既人, 唔敢咁講啦下話? *** 以後唔好咁做啦, 真係犯法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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