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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廢物污染問題的措施-環境保護署   


匿名
@guest · 已更新 26 Mar. 2021

解決廢物污染問題的措施-環境保護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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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God · 已更新

以下是一些環境保護署在解決廢物污染問題時採取的措施:

1. 推動回收和再利用:環境保護署積極推動回收和再利用廢物,以減少對自然資源的需求和減少廢物對環境造成的危害。

2. 加強廢棄物處理設施監管:環境保護署加強監管廢棄物處理設施,確保它們符合相關的環保法規,並且盡量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3. 提倡綠色消費:環境保護署推動綠色消費,鼓勵民眾選擇低碳、環保的商品和服務,以減少廢物的產生。

4. 強化廢物管理政策:環境保護署通過制定更嚴格的廢物管理政策,鼓勵減少廢物的產生和加強廢物的處理方式,以減少對環境造成的影響。

以上是環境保護署在解決廢物污染問題時採取的一些措施,希望能有效地改善廢物污染問題並保護環境。

匿名
@guest · 已更新 26 Mar. 2021

空氣污染管制工作 減少車輛廢氣 香港路邊空氣中的可吸入懸浮粒子和氮氧化物含量偏高,主要是由車輛排放的污染物所致,其中柴油車輛排放的廢氣,更是這些污染物的主要來源。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政府於2000年推行了一項全面的車輛廢氣管制計劃,目標是在2005年年底時,將車輛的粒子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減低80%及30%。管制計劃的主要措施包括: 採用嚴格的車用燃料及車輛廢氣排放標準 在可行的情況下,以低污染車種取代柴油車輛 為現有的舊型柴油車輛裝設廢氣消減裝置,藉此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加強檢驗車輛廢氣及檢控噴黑煙的車輛 推廣妥善的車輛維修和環保的駕駛習慣 減少工業及發電廠排放的污染物 《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及其附屬規例對各類空氣污染源作出規管,當中包括發電廠、工商業工序、建築工程、露天焚燒、含石棉物料、油站、乾洗機等。 政府在1990年立例規限工業燃料的含硫量,這項措施已即時令香港空氣中的二氧化硫濃度大幅降至甚低水平。政府透過發牌制度,對發電廠的空氣污染物排放作出嚴格的限制。因此,雖然過去多年本港的電力需求不斷增加,但發電廠的污染物排放量卻大幅減少。 減少排放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很多產品都含有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如溶劑漆料、印墨、許多消費品、有機溶劑和石油產品等。除了車輛之外,使用這些產品也會釋放出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造成空氣污染和煙霧問題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與煙霧)。為減少排放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政府已實施各類管制措施,包括回收油站在卸油和加油時釋出的汽油汽體,收緊汽車廢氣排放的標準至歐盟標準。此外,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下制訂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規例,由二零零七年四月一日起生效,以管制建築漆料/塗料、印墨和六大類消費品 (即空氣清新劑、噴髮膠、多用途潤滑劑、地蠟清除劑、除蟲劑和驅蟲劑) 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及要求某些印刷機裝置管制排放物器件。 解決區域性的空氣污染問題 香港和珠江三角洲地區的車輛、工廠和發電廠是華南地區空氣污染和煙霧的主要來源。香港特區政府和廣東省政府現正致力推行聯合計劃,以減少區內空氣污染物的排放量,目標是盡快遏止區內空氣污染惡化的趨勢,長遠令珠江三角洲地區的整體空氣質素達致理想的水平。| 廢物減量與管理 減少廢物 政府於1998年推行《減少廢物綱要計劃》,制訂多種減少廢物的方法。政府在2001年完成《減少廢物綱要計劃》的中期檢討工作,認為本港的整體廢物回收率雖然有所提升,但各方面在減少廢物及回收家居廢物方面仍需加倍努力。有關檢討並推出多項措施,以促進本港的家居廢物分類及回收工作。檢討訂下了以下的目標: 提升都市固體廢物的回收率:從2000年的34%提升至36%(2004年)及40%(2007年)。 提升家居廢物的回收率:從2000年的8%提升至14%(2004年)及20%(2007年)。此外並會向建造業推廣回收概念,希望可令運往堆填區的拆建廢物在1999年至2004年減少25%。 環境保護署考慮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報告內的建議和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發表的意見, 在二零零五年十二月發表了一份《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2005-2014)》(政策大綱) 。政策大綱闡述往後十年就處理香港都市固體廢物管理問題提出的策略和措施。 策略的主要特色是透過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及生產者責任計劃, 實踐污染者自付原則。政策大綱建議利用簡單而有效的經濟誘因,倡導市民加強循環再造,減少棄置廢物。 政府根據策略性廢物處理計劃,耗資了超過100億元興建多個新的廢物處理設施。這些堆填區原擬運作至2020年,但綜觀香港今日的廢物量,假如不切實採取行動,恐怕3個堆填區會比預期更早飽和。 政府主要透過立法管制廢物。《廢物處置條例》是管制廢物處置的法例,監管範圍包括廢物的收集、處置及廢物進出口。《海上傾倒物料條例》則是管制在指定海泥傾卸區棄置疏浚海泥及挖掘物料的法例。我們已全面實施禽畜廢物管制計劃,以管理及處置禽畜廢物。 各廢物處理設施的資料如下: 3個策略性堆填區均位於新界﹝稔灣、將軍澳及打鼓嶺﹞。各堆填區均設有防滲漏層、滲濾污水收集及處理系統、堆填區氣體管理系統及地面/地下水管理系統,以管制空氣及水污染。 修復香港13個已關閉的堆填區,以減少對公眾安全與健康的潛在危險。這些堆填區現正進行美化工程,完成後會成為市區的綠化區,部份則可轉作高爾夫球練習場、多用途草地球場、休憩公園和生態公園等用途。 7個廢物轉運站分佈於香港各區,集中收集該區的廢物。區內的廢物由小型廢物收集車運至轉運站,壓縮後便會裝上貨櫃,然後以貨櫃車或船隻運往堆填區。各轉運站的廢水及廢氣均受到嚴格管制,以免影響環境。 1993年啟用的青衣化學廢物處理中心可接收多種化學廢物,這所設施排放的污染物均受到嚴格管制,環保署並會定期進行監測。 1991年啟用的新界北沙嶺堆肥廠專門處理禽畜廢物,糞便處理後會轉化為泥土滋養劑,以供本地使用。


匿名
@guest · 已更新 26 Mar. 2021

適當處理廢物就沒有污染,環保處就是做清理廢物的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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