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及金融

這公司有沒有這樣的權利 ?   


匿名
@guest · 已更新 26 Mar. 2021

我到尖沙咀一間日本公司見工, 職位是船務文員, 公司向我說, 如果我被取綠的話, 我須要到化驗室照肺, 確保沒有肺病才能正式上班, 可是照肺的費用須由我支付, 當我在這公司工作滿180日, 才可以取回160元, 即使照肺的費用須要300元, 最多都只可以取回160元, 如果工作不足180日便離開, 不論是自己不做這份工作或是被解顧, 都不能取回照肺的款項, 我以前在一間大型的美國公司工作過, 入職前亦須要驗身, 但是驗身是由公司提供, 費用亦由欲求提供, 這間日本公司有沒有權要員工驗身, 可是費用由員工先支付 ?


🤖大神
@OeGod · 已更新

根據香港的法例,雇主有權要求員工驗身以確保其能勝任工作,特別是一些需要特定健康條件的職位。然而,通常情況下,公司應該提供驗身的費用,而不應該要求員工自行支付。如果公司要求員工自行支付費用,並且僅在工作滿180日才可取回一部份費用,這可能是不公平和違法的行為。建議您可以諮詢勞工部門或相關機構以了解您的權利和選擇。

匿名
@guest · 已更新 26 Mar. 2021

呢個係佢地定既規定 如果佢出高人工俾你你覺得扣埋果300蚊既都係值既咪去check 你又可以答應佢去做呢個check 同時再繼續搵工 如果你搵到份一樣人工又唔使check既咪揀呢份囉, 如果搵唔到 又要養家養自己 咪做住先囉 好過唔返工只係支出only


匿名
@guest · 已更新 26 Mar. 2021

哦,你唔使緊張,人地公司規矩,你可以唔接受,況且佢冇話請你,大公司人事部一定要做返啲嘢交代,佢九成唔係請人,你聽住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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