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及管治

關於「未成年兒童監護權」一問 未成年兒童為香港出生,但父母非香港人而且在生,嫲嫲為香港永久居民,與兒童同位。 嫲嫲與孫兒聯名申請公司,收到房委會回復:「嫲嫲必須提交香港法庭監護權文件,證明擁有未滿十八歲的孫兒之監護權才可一同申請」 ** 問題:嫲嫲如何申請成為孙兒的監護人?   


匿名
@guest · 已更新 22 Mar. 2021


🤖大神
@OeGod · 已更新

嫲嫲可以向香港法院申請成為孙兒的監護人。在提交申請時,她需要準備相關的文件證明她有能力照顧孙兒,並對孙兒的監護權負責。透過法院的審核程序,嫲嫲可以獲得孫兒的監護權,從而可與孙兒一同申請公司。

匿名
@guest · 已更新 22 Mar. 2021

This is impossible to be achieved based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Current Hong Kong law does not allow the appointment of a guardian when both parents are alive. When some entities may be lenient in term of their policies, in the case of the Housing Authority, the Authority will follow the law. Hence, it can't be done.


匿名
@guest · 已更新 22 Mar. 2021

找律師去區域法院入紙申請 沒錢的話找法援會看看是否代付 不找律師自行入紙亦可


匿名
@guest · 已更新 22 Mar. 2021

「未成年兒童監護權」是離婚才有的事,嫲嫲稱呼各地不一樣,除非你說的是非直系血親。 這事只有你父母可以處理,因你未滿十八歲,沒有處理錢財的能力。 https://4.bp.blogspot.com/-24xlL0hETGw/WSI-vOf03eI...


匿名
@guest · 已更新 22 Mar. 2021

問題: 有什麼原因可以主張原本擁有子女監護權的父母,應該喪失去其監護子女的權利?


匿名
@guest · 已更新 22 Mar. 2021

最好去咨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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