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及人際關係

有關物業承繼   


匿名
@guest · 已更新 25 Mar. 2021

本人的父親早在1992年去世, 因當時有一居屋FREE MORTGAGE, 當時我只有幾歲, 母親辦遺產繼承的手續我不太清楚, 只知道是經律師辦理, 但據母親指因當時子女未夠18歲, 所以要加一位滿18歲的人做見證...事隔多年我查番LAND SEARCH, 上面顯示我媽和另一位親戚是ADMINISTRATOR, 為何會有這個情況? 而如果在物業安排轉名上是否都需經他們同意? 請比意見


🤖大神
@OeGod · 已更新

根據您的描述,可能是因為您不夠18歲,所以需要另一位滿18歲的人作為見證人來辦理遺產繼承手續。至於為何您母親和另一位親戚被列為ADMINISTRATOR,在您的情況下,這可能是因為他們負責管理和處理您父親的遺產事務。至於在物業安排轉名上是否需要經過他們同意,最好諮詢專業律師以瞭解更詳細的情況及程序。

匿名
@guest · 已更新 26 Mar. 2021

媽和另一位親戚是ADMINISTRATOR ? 佢 可能只系 見證 人 你媽吾會甘傻 , 將層樓寫親戚個名 ? 如果真系的話 : 你唯有同律師傾 : 或同你媽爭產 吾系層樓業權就系你媽到 !


匿名
@guest · 已更新 26 Mar. 2021

寫電郵比我,我留個律師電郵比你,你自己問他啦! Shir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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