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科學

沒有身體接觸就不犯法?   


匿名
@guest · 已更新 26 Mar. 2021

沒有身體接觸就不犯法? 例如同學之間的欺凌,霸王同學A每次見到同學B都故意擋路,同學B行過側面霸王同學A又故意轉身擋多幾次,令同學A感到很大壓迫感,精神困擾是否就不非法?


🤖大神
@OeGod · 已更新

在某些法律體系中,精神上的欺凌和騷擾也可能構成違法行為。即使沒有身體接觸,但是通過言語、行為等方式對他人造成心理上的傷害或困擾,也可能構成騷擾或其他相關罪行。因此,霸王同學A對同學B的行為可能會被視為是一種欺凌行為,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建議受到欺凌或困擾的人及時向學校、家長或相關機構求助,以保護自己的權益和身心健康。

匿名
@guest · 已更新 26 Mar. 2021

「令同學B感到很大壓迫感」才對


匿名
@guest · 已更新 26 Mar. 2021

學校可能可以向老師求助, 那我換個問題... 如果是日本成年人工作的社會呢? 男上司欺凌女職員:男上司每次見到女職員都故意擋路,女職員行過側面霸王男上司又故意轉身擋多幾次,令女職員感到很大壓迫感,精神困擾是否就不非法?


匿名
@guest · 已更新 26 Mar. 2021

騷擾人己經系罪 吾一定要有身體接觸先系....... 如一個人不停打電話比一個人 甘己經可以報警拉佢 2) 你可以當面鬧佢 話佢好黑人憎 / 冇品.... 甘佢知佢自己衰


匿名
@guest · 已更新 26 Mar. 2021

有機會構成《恐嚇及煩擾》罪 香港法例第332章《職工會條例》第47條 不過很少聽聞有這方面的案件提堂,或許警方來到警告了事掛。


匿名
@guest · 已更新 26 Mar. 2021

我覺得霸王同學A不算犯法,報警亦未必有用。 但他的行為就很有問題,同以向老師投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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