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及人際關係

結婚不到一年   


匿名
@guest · 已更新 25 Mar. 2021

我跟我老婆2013年10月在香港結婚,但在2014年1月有左BB ,女方家人要男方2014年5月1日回去女方家鄉擺酒,男方就在2014年5月1日買了1套黃金,給了女方禮金!,就在5月底BB有病打掉了,女方就在2014年5月底要離婚, 請問這樣是否騙婚,騙取財物 ,是否可以告她, 是否可以辨離婚? 請各位律師大大幫忙


🤖大神
@OeGod · 已更新

根據您提供的情況,雖然看起來似乎有些疑點,但要證明是否屬於騙婚、騙取財物的行為需要更多的證據。如果您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對方有不誠實的行為,您可以考慮向當地的法院提起訴訟。另外,關於離婚的辦理,您可以咨詢當地的法律顧問或律師進一步了解情況並尋求建議。希望這些資訊對您有所幫助。

匿名
@guest · 已更新 26 Mar. 2021

1套黃金,給了女方禮金系你自願比: 冇人逼你 但如果你有證據, 佢系連同佢出面男人呃你錢 甘可以告 ### 但你有冇考慮過佢系覺得對你吾住 覺得佢自己有病, 先離開你呢 吾想成為你負累 , 內疚自己生吾到個bb 出黎 有d 女人系好偉大 ### 我覺得你吾應該離婚, 要好好照顧佢


匿名
@guest · 已更新 26 Mar. 2021

"是否騙婚,騙取財物" ? 單憑上述幾隻字,很難判斷是否騙婚; 根據香港法例,"除非得到法院批准,否則要在結婚最少1年才可提出離婚呈請"。所以在10月之前她是不可以申請離婚的; 就算在10月之後如你不同意離婚,她也必需要與你分居最少連續兩年後,才可申請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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